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郑文涛(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都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解决这些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这些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的战略考量,深刻揭示了我们党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具有深邃思想内涵和重大时代价值。深刻理解这些重要论断,需要我们弄清楚蕴含其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
1.理论逻辑: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
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党存在、发展和壮大的根本条件,也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鲜明特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的工人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在为之起草的《共产党宣言》中,他们鲜明地指出了共产党的性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列宁在建立和巩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也特别强调,“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我们应当努力把党员的称号和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马克思主义政党之所以高度重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永葆党的政治本色和生机活力,从而更好地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的工人阶级政党。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空洞抽象的,也不是说教性的,要靠千千万万党的基层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静止的,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其内容和要求随着时代的前进、随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而发展。今天,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同时大也有大的难处。把这么大的一个党管好很不容易,把这么大的一个党建设成为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更不容易。只要我们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就一定能够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实现长期执政,是我们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这一根本性问题也正是我们党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历史逻辑:党在解决独有难题的奋斗历程中不断成长壮大
中国共产党穿越百余年的风风雨雨,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所遇到的困难、挫折与兴衰成败的考验,所遇到的独有难题从来没有间断过,甚至还遭遇重大危机,处在生死攸关的转折点上。中国共产党事业推进的历史和自身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解决独有难题、化解重大危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历史。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形成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三大法宝,努力建设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着重提出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开展整风整党,加强党内教育,整顿基层党组织,提高党员条件,坚决惩治腐败,积累了执政党建设的初步经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围绕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开创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解决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问题,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面对“四大考验”日益严峻复杂、“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凸显的内外形势,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在回顾和总结党的奋斗历史时,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就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打仗,新中国的成立已经说明了;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搞建设搞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也已经说明了;但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还需要我们一代一代共产党人继续作出回答。”这深刻启示我们,要强党兴党、执政兴国,使党永葆生机活力和长盛不衰,就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和把握自己,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常怀远虑、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实践,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不断交出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3.实践逻辑: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也是我们党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关键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跳出历史周期率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思考、探索、解答的大党独有难题,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正是基于此,党的二十大向全党发出号召:“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我们要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纯洁和强大生命力。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全党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勇于自我革命,必须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要深刻领悟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使党的创新理论真正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坚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提升全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完善问责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管好关键少数,做实政治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巡视全覆盖任务,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使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时代新征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点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涵养浩然正气,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精气神。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决不姑息。准确把握腐败的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更加注重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代言人、代理人,更加注重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以党永不变质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